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登记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第三条
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管辖在本机关登记的社会组织的行政处罚案件。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2022年)
- 高楼高塔高山设置无线寻呼发射基站管理规定(2001年)
- 审查指南修改公报第1号(200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确定三国国界交界点的协定》的决定(1999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200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省进出境游艇及其所载物品监管暂行办法(2011年)
-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2019年)
- 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法制建设的决定(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