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以下简称“药包材”)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包材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进口和使用药包材,必须符合药包材国家标准。药包材国家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和颁布。
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注册药包材产品目录,并对目录中的产品实行注册管理。
对于不能确保药品质量的药包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淘汰的药包材产品目录。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1年)
- 国家宗教事务局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14年)
- 应急部中央组织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部税务总局林草局文物局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2019年)
-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16年)
- 开发建设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规定(2011年)
-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2006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4号——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2007年)
- 国家能源局公告2016年第5号(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23年1月29日)
- 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