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监管,规范电力企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电力企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披露有关电力建设、生产、经营、价格和服务等方面的信息,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电力企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披露信息遵循真实、及时、透明的原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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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2007年)
-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201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
- 公安部关于驾驶和乘坐小型客车必须使用安全带的通告(1992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创新政策与提供政府采购优惠挂钩相关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指导意见(201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2005年)
- 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2020年)
- 财政部关于公布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