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监管,规范电力企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电力企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披露有关电力建设、生产、经营、价格和服务等方面的信息,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电力企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披露信息遵循真实、及时、透明的原则。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7件)(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
- 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2003年)
- 文化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河北大海陀等3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20年)
-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 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200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202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