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2013年)
一、 总则
(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改善环境质量,防治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和生态安全,促进技术进步,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
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提出了防治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的相关措施,供各有关方面参照采用。
(三)
环境空气中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细颗粒物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各种污染源向空气中直接释放的细颗粒物,包括烟尘、粉尘、扬尘、油烟等;二是部分具有化学活性的气态污染物(前体污染物)在空气中发生反应后生成的细颗粒物,这些前体污染物包括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和氨等。防治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应针对其成因,全面而严格地控制各种细颗粒物及前体污染物的排放行为。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
- 信息产业部行政复议实施办法(2002年)
-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2015年)
- 国务院关于严格管制犀牛和虎及其制品经营利用活动的通知(2018年)
-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2022年)
- 关于修改《关于基金管理公司提取风险准备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决定(2008年)
- 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年)
- 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目录(第五批)(2002年)
- 版权工作“十二五”规划(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