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湿地恢复费缴纳、使用及管理,加强湿地保护,确保湿地生态功能稳定,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湿地恢复费的缴纳、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湿地恢复费缴纳使用工作应当坚持保护优先、科学计量、系统修复、严格管理的原则,发挥湿地恢复费在促进不占少占湿地、落实湿地总量管控目标、推动湿地保护提质增效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13年)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2017年)
- 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优质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2024年)
- 国防交通条例(2011年)
-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检测认证管理规定(2011年)
-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药品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的决定(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