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的决定(2024年)
根据工作实际,现决定废止2002年10月20日海关总署令第97号公布,根据2010年11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98号、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2002年)
- 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2001年2月)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海南省海口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07年)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4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14年修订)(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2012年)
- 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202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