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的决定(2024年)
根据工作实际,现决定废止2002年10月20日海关总署令第97号公布,根据2010年11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98号、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2002年)
-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2005年)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2000年)
- 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2011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几个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2020年)
- 民用核设施操作人员资格管理规定(2021年)
- 边境地区地面无线电业务频率国际协调规定(2016年)
- 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2018年)
-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01年)
- 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