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的决定(2024年)
根据工作实际,现决定废止2002年10月20日海关总署令第97号公布,根据2010年11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98号、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2002年)
- “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17年)
-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2008年)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201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199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016年)
-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2004年)
- 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等部令的决定(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