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托凭证存托协议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存托凭证存托协议的订立,明确存托协议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以下简称发行人)在境内发行存托凭证的,发行人和存托人应当按照本指引的要求订立存托协议。
第三条
存托协议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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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0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2015年)
- 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202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协调小组的通知(2007年)
- 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年)
-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1923年)
- 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2022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2019年)
- 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