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7号(200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37 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补选产生的人选,任命曾荫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期至2007年6月30日。
总 理 温家宝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 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办法(2018年)
- 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决定(2016年)
- 关于对工业雷管实施编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2008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2019年4月)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主要职责和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2003年)
- 退役军人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2018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17年)
-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