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年)
根据工作实际,现决定废止1987年6月30日以〔1987〕署货字第667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口货物申请担保的管理办法》、2004年2月6日以海关总署令第112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及所载货物、物品管理办法》和2014年2月26日以海关总署令第215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及所载货物、物品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2014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2000年)
- 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办法(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1997年)
- 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年)
-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1988年)
-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201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设立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清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复函(2003年)
-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