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海关规章的决定(2007年)
为推进海关依法行政,经全面清理,现决定对下列海关规章予以废止:
一、
《海关总署关于尸体、棺柩和骨灰进出境管理问题的通知》(1984年6月25日海关总署〔84〕署行字第540号文发布)
二、
《关于无代价抵偿进口货物的征免税规定》(1984年10月25日海关总署署税〔1984〕894号文发布,1995年5月23日署税〔1995〕383号文修改)
三、
《关于律师查阅海关案卷的办法》(1987年6月18日海关总署〔87〕署调字第625号文发布)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违法内销或者转让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处罚办法(199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
-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三批)(2014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8年)
- 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0年)
- 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2021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2023年)
-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2005年)
- 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