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海关规章的决定(2007年)
为推进海关依法行政,经全面清理,现决定对下列海关规章予以废止:
一、
《海关总署关于尸体、棺柩和骨灰进出境管理问题的通知》(1984年6月25日海关总署〔84〕署行字第540号文发布)
二、
《关于无代价抵偿进口货物的征免税规定》(1984年10月25日海关总署署税〔1984〕894号文发布,1995年5月23日署税〔1995〕383号文修改)
三、
《关于律师查阅海关案卷的办法》(1987年6月18日海关总署〔87〕署调字第625号文发布)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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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违法内销或者转让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处罚办法(1999年)
- 对外援助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 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2015年)
- 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
- 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2018年)
- 公安部关于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1993年)
-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18年)
-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2014年)
- 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执业注册的人员开展医师执业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