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保证注册会计师考试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应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违规行为,是指参加或组织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人员违反考试纪律和考试工作有关规定的行为。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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