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保障法律援助志愿者、志愿服务对象及法律援助机构等招募单位的合法权益,发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志愿服务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法律援助机构或受其委托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组织,组织招募志愿者开展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
本办法不适用于公民自行开展的公益法律服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法律援助志愿者,是指根据法律援助机构等单位安排,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技能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及相关服务的公民。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2015年)
- 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执业注册的人员开展医师执业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2004年)
- 关于妥善解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的意见(2015年)
- 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200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198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2年)
-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2009年)
- 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2017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