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监测质量和安全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水利系统水质监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水利系统各级水质监测机构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包括部直属有关单位、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监测中心和实验室。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水质监测,是指依据相关标准等规定,运用科学技术方法和专业技能,对水体的物理、化学、生物等指标进行检测和分析评价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质量管理工作,是指在水质监测过程中为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等质量要求所实施的活动和措施,主要包括制度、场所、人员、仪器设备、样品、方法、数据资料和质量控制等管理内容。
本办法所称安全管理工作,是指贯穿于水质监测工作全过程的安全活动和措施,主要包括人员安全、实验室安全、野外作业安全和数据资料安全等管理内容。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2018年)
- 关于正式启动美国贸易发展署资助在华经济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2001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
-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2012年)
- 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江苏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规划范围的复函(2007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01年)
- 水利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广电总局国管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关于加强节水宣传教育的指导意见(2023年)
-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