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健全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管理机制的意见(2024年)
部机关有关司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制的重大部署,健全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机制,高质量推进国家水网建设,提出意见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对于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水利工程,以及国家和区域水网建设规划、流域综合规划、流域防洪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水安全保障规划、国家“两重”建设水利实施方案等确定的重大水利工程,健全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保障机制、项目审查审批机制,强化项目批复内容实施管理,压实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单位、项目法人管理责任,保障工程顺利建设、安全运行、及早发挥效益,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我国水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二、 强化前期工作质量保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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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办法(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的决定(2023年)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 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2021年)
- 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的决定(2001年)
- 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17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纳米比亚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2007年)
- 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和保护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