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关于通用航空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2018年)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通用航空、服务保障公司,各运输(通用)机场公司,局属各单位,各协会:
为促进我国通用航空业发展,加快推进以科学分类为基础的通用航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好发挥通用航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服务社会民生、拉动大众消费的功能,提出以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确定的重点任务,坚持民航发展“一二三三四”总体思路,以改革思维促进通用航空从部门、行业管理向政府、社会管理转变,着力构建分类管理体系,破除体制机制性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服务保障能力,促进通用航空“热起来、飞起来”,为实现民航强国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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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南京海关驻禄口机场办事处调整为南京禄口机场海关的批复(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定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机构职能调整和更名的复函(200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
- 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2003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2024年)
- 环境保护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质检总局关于加强二恶英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2010年)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201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