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201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公告
第 373 号
民政部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民政部对改革开放以来以民政部和民政部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决定对107件民政部文件宣布废止。现将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民政部
2016年5月31日
民政部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 题
文号
社会组织管理
1
民政部关于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的函
民函〔2006〕240号
2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的通知
民函〔2006〕1号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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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暂行规定(1999年)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202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成立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通知(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2024年)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2024年)
- 财政部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会计准则制度类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2015年)
- 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1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的决定(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