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201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公告
第 373 号
民政部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民政部对改革开放以来以民政部和民政部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决定对107件民政部文件宣布废止。现将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民政部
2016年5月31日
民政部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 题
文号
社会组织管理
1
民政部关于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的函
民函〔2006〕240号
2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的通知
民函〔2006〕1号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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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暂行规定(1999年)
-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2003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年)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2019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升格为副厅级机构的复函(2006年)
- 关于修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18年)
-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2017年)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2010年)
- 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