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工作经费(以下简称管理费)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民口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和国家有关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管理费是指在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组织管理和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相关管理性工作而直接发生的费用。
第三条
管理费来源于中央财政预算。管理费预算应当根据专项管理工作的合理需求,按照财政预算、国库管理以及《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核定和支付。
第四条
管理费按照“分年核定、滚动使用、勤俭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管理和使用。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2020年)
-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2010年)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
- 水利部关于健全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管理机制的意见(2024年)
-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2010年)
-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199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的决定(2021年)
- 公安部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197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YYYY年MM月)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