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物质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标准物质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测量结果的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标准物质是指具有均匀性、稳定性,所含特性值具有可靠的计量溯源性和不确定度,在测量活动中作为统一量值参照依据的物质。
标准物质根据计量溯源特点和主要用途,分为国家基准物质和一级标准物质、二级标准物质。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立国家基准物质和申请一级标准物质、二级标准物质定级鉴定,生产、销售、进口标准物质和使用标准物质为社会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测量结果,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标准物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物质实施监督管理。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