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和管理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名单库的办法(2020年)
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确定参考价规定》),科学建立和管理全国性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名单库,确保人民法院司法网络询价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全国性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名单库,可以根据询价财产类型设置分库。
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名单库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网络询价平台的评审、选定和除名工作。评审委员会由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互联网大数据专家,评估行业专家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第三条
能够提供符合《确定参考价规定》和本办法规定的网络询价平台,并有意开展司法网络询价业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可以向评审委员会提出入库申请。
申请入库的,应当提交入库申请书及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公安部关于收管处理淫秽物品的通知(1983年)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2017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的决定(2006年)
- 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2002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2017年)
- 国务院关于支持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的批复(2022年)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行政许可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2019年)
- 委托签发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的通知(2019年)
-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