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一批)的决定(2015年)
为适应形势发展变化,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根据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最高人民法院对单独发布的有关刑事诉讼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废止11件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废止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从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不再适用,但过去依据或参照下列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对有关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废止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目录(第十一批)
序号
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名称
发文日期、文号
废止理由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中“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问题的批复
2000年1月3日法释〔2000〕2号
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内容代替
2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理解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范围问题的答复
2000年7月25日法研〔2000〕63号
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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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201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200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200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有关问题的批复(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中“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问题的批复(2000年)
- 边境贸易外汇管理办法(2003年)
- 报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开发用地审查办法(2001年)
- 公路建设四项制度实施办法(2000年)
- 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管理办法(2007年)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规范异地携带卷烟管理和携带证使用的通知(2008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决定(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2018年)
- 关于修改《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的通知(2000年)
- 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2010年)
- 外交部发言人2001年2月1日答记者问(印度地震)(2001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