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对不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2000年)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0〕内法民再字第29号《关于人民检察院能否对人民法院不予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抗诉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人民检察院对发生法律效力的不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提出抗诉,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此复。
- 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2018年)
- 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2001年)
-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201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1-苯基-2-溴-1-丙酮和3-氧-2-苯基丁腈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18年)
-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20年)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2007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