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17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本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国家文物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要求,我部决定废止《文化部关于发布〈文化部创新奖奖励办法〉的通知》(文教科发〔2006〕17号)等3件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
文化部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文化部
2017年12月14日
附件
文化部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名 称
文 号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海南藏族自治州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202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2016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1年)
-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2011年)
- 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2002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航天日”的批复(2016年)
- 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1987年)
- 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2025年)
- 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十一批清理结果的通知(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