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强国和就业促进专项企业实训基地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企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管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切实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5号令)、《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10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2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0〕518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企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为简化表述,以下所列对省级部门的工作要求,除特别说明外,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参照执行。
第三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工作重点,按照科学、民主、公正、高效的原则,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紧紧围绕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统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企业实训基地建设,培育壮大技能人才队伍、稳定和扩大就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
- 国务院关于召开200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的通知(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批)的决定(2013年)
- 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升级行动的通知(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出口信用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相关法律问题的批复(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2000年)
- 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2022年)
- 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1号(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森林资源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