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报刊记者站的管理,保障报刊出版单位依法开展新闻采编活动,根据有关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报刊记者站的设立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报刊记者站,是指境内报刊出版单位根据新闻业务需要在其登记地以外地区设立的从事新闻采访、组稿等活动的派出机构。
报刊记者站不具有法人资格。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
- 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2005年)
- 生态环境部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2019年)
- 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14—2020年)(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2006年)
-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厄瓜多尔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文本)(2023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浙江省温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16年)
- 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
- 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1999年)
- 国务院关于改组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