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报刊记者站的管理,保障报刊出版单位依法开展新闻采编活动,根据有关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报刊记者站的设立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报刊记者站,是指境内报刊出版单位根据新闻业务需要在其登记地以外地区设立的从事新闻采访、组稿等活动的派出机构。
报刊记者站不具有法人资格。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
- 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2005年)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决定(2006年)
- 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
- 一九七二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197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1989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新增部分县(市、区、旗)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批复(2016年)
- 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2016年)
- 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 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防范应对强降温降雪天气的通知(2008年)
- 人民银行证监会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的意见(2018年)
-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198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