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1999年)
第一条
为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力度,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产品结构调整和经济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第三条
允许抵免的国产设备是指国内企业生产制造的生产经营(包括生产必需的测试、检验)性设备,不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的设备、以“三来一补”方式生产制造的设备。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投资是指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资金,即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资金等。其中银行贷款包括各类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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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2011年)
- 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2015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2008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决定(2017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决定(201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2014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决定(2015年)
-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2025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的通知(2019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撤销万州移民开发区和黔江开发区以及撤销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设立黔江区的批复(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