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2018年)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日益凸显。信息消费是创新最活跃、增长最迅速、辐射最广泛的新兴消费领域之一,对拉动内需、促进就业和引领产业升级发挥着重要作用,已成为新时期提振国民经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有利于在更高水平、更高层次、更深程度实现供需新平衡,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普惠社会民生。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大力推动信息消费向纵深发展,壮大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快提升产业供给能力为重点,以优化信息消费环境为保障,深化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应用,打造信息消费升级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社会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健康发展。
(二)
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拉动、创新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期待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提升产业供给能力,推动信息消费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有效匹配、消费升级与有效投资良性互动。
坚持多方联动、协同发展。以企业为主体,加强产学研用各方协作,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构建完善的信息消费生态体系,扩大信息消费覆盖范围。
坚持因地制宜、特色发展。引导各地根据经济基础和产业特色合理定位,结合信息消费需求发展的新变化、新趋势,不断调整完善政策体系,分类别、分层次、分步骤有序推进。
坚持有序推进、安全发展。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统筹促发展与保安全,加强信息消费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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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和流通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2000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的通知(2023年)
-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完善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0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的批复(2019年)
-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2010年)
- 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2024年)
-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200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有关问题的批复(200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