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规定(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统计的信息咨询与监督作用,提升广播电视统计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依法调查、搜集、整理、研究和提供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统计资料(包括大数据统计资料)的广播电视行业统计活动。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广播电视行业各单位,是指从事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相关业务活动的各类法人单位。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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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统计管理办法(2005年)
- 2012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2012年)
- 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2000年)
-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的意见(2001年)
-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201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内蒙古大黑山等16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2001年)
-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
-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5年)
- 证券公司从事股票发行主承销业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200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