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2021年)
第一条
为了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收集个人信息行为,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移动智能终端上运行的App存在收集用户个人信息行为的,应当遵守本规定。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App包括移动智能终端预置、下载安装的应用软件,基于应用软件开放平台接口开发的、用户无需安装即可使用的小程序。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必要个人信息,是指保障App基本功能服务正常运行所必需的个人信息,缺少该信息App即无法实现基本功能服务。具体是指消费侧用户个人信息,不包括服务供给侧用户个人信息。
第四条
App不得因为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务。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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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1998年)
- 深化战略伙伴关系推进全方位合作——温家宝总理在第八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的讲话(2005年)
- 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人员(2001年28)
-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的决定(2024年)
- 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 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2009年)
-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2015年)
-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