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工业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2020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
工业大数据是工业领域产品和服务全生命周期数据的总称,包括工业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等环节中生成和使用的数据,以及工业互联网平台中的数据等。为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促进工业数字化转型,激发工业数据资源要素潜力,加快工业大数据产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促进工业数据汇聚共享、深化数据融合创新、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加强数据安全管理,着力打造资源富集、应用繁荣、产业进步、治理有序的工业大数据生态体系。
二、 加快数据汇聚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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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200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与安徽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2001年)
- 质检总局关于修改《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
- 新闻出版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
-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给郑静晨同志记一等功的命令(200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答复(2020年)
- 农业部关于修订《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的决定(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2001年)
- 煤矿安全监察员管理办法(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