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撤销伊克昭盟设立地级鄂尔多斯市的批复(2001年)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撤销伊克昭盟改设鄂尔多斯市的请示》(内政发〔2000〕4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撤销伊克昭盟和县级东胜市,设立地级鄂尔多斯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东胜区。
二、
鄂尔多斯市设立东胜区,以原县级东胜市的行政区域为东胜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宝日陶亥西街。
三、
鄂尔多斯市辖原伊克昭盟的伊金霍洛旗、乌审旗、达拉特旗、准格尔旗、杭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和新设立的东胜区。
鄂尔多斯市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区自行解决。
国务院
二〇〇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15年)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决定(2011年)
- 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202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9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批复(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取消全国运动会由北京、上海、广东轮流举办限制的函(200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公布执行后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