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援助标识使用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外援助标识(以下简称援外标识)使用,加强援外标识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援外标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外提供援助的标志。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援外标识使用人是指使用中国政府对外援助资金承担对外援助项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经同意可以使用援外标识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2023年)
- 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2018年)
- 金税三期工程资金支付审批流程(试行)(2009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海南自由贸易港自驾游进境游艇管理若干规定》的批复(2025年)
- 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2004年)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住房金融业务的通知(2001年)
- 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严禁向新任中小学教师收取“上岗费”的通知(2003年)
-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2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1988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