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应急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
应急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时发现的涉嫌其他犯罪案件,参照本办法办理。
本办法所称应急管理部门,包括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消防机构。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的公职人员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发生的依法由监察机关负责调查的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不适用本办法,应当依法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处理。
第三条
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主要包括下列案件:
(一)重大责任事故案件;
(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案件;
(三)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件;
(四)危险物品肇事案件;
(五)消防责任事故、失火案件;
(六)不报、谎报安全事故案件;
(七)非法采矿,非法制造、买卖、储存爆炸物,非法经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涉嫌安全生产的其他犯罪案件。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2025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给叶光富颁发“二级航天功勋奖章”授予李聪、李广苏“英雄航天员”荣誉称号并颁发“三级航天功勋奖章”的决定(2025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列入多氯萘等三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修正案》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列入短链氯化石蜡等三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修正案》的决定(2022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1993年)
- 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2019—2022年)(2019年)
- 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2006年)
- 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2001年)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的决定(2001年)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限制证券买卖实施办法(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