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2005年)
- 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5年)
-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
-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2005年)
-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2003年)
- 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5年)
- 关于实施《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的规定(2013年)
- 商务部关于涉及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资的暂行规定(2012年)
- 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2012年)
-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009年)
-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006年)
-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一条
为了规范股权分置改革后外国投资者对A股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引进境外先进管理经验、技术和资金,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按照《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上市公司监管的法律法规以及《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外国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对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和股权分置改革后新上市公司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中长期战略性并购投资(以下简称战略投资),取得该公司A股股份的行为。
第三条
经商务部批准,投资者可以根据本办法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
第四条
战略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不得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维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接受政府、社会公众的监督及中国的司法和仲裁管辖;
(三)鼓励中长期投资,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不得炒作;
(四)不得妨碍公平竞争,不得造成中国境内相关产品市场过度集中、排除或限制竞争。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6年)
-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活动的指导意见(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2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河南中国文字博物馆更名的函(2007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