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2019年)
说 明
一、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统一列出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外商投资准入方面的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
二、
《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对部分领域列出了取消或放宽准入限制的过渡期,过渡期满后将按时取消或放宽其准入限制。
三、
境外投资者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事投资经营活动。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200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犯新罪应如何处理的批复(2009年)
- 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200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 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2014年)
- 长江干线船舶港务费征收办法(2012年)
- 国务院关于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5年)
- 认真实施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开创我国科技发展的新局面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的讲话(摘要)温家宝(2006年)
- 第七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联合新闻声明(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