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执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执业条件,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在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第三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责是按照司法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执业要求,开展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其合法权益。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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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1990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部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加快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8年)
- 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规定(1992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郴州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2019年)
- 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规定(2022年)
- 公路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
-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
-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