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执法办法(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内的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执法,是指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为。
第三条
城市管理执法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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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建监察规定(1996年)
- 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2008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涉及招投标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12年)
- 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的补充规定(199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7年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承办地点的函(2002年)
- 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0年)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2012年)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