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执法办法(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内的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执法,是指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为。
第三条
城市管理执法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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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建监察规定(1996年)
- 档案局关于废止《企业档案管理升级试行办法》等8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0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2000年)
-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2015年)
-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上海市撤销黄浦区、南市区设立新的黄浦区的批复(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1号(2008年)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3年7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201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
- 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