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的公告(2019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规范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建设,加强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制定了《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现予发布,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
药 监 局
2019年8月23日
附件
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建设,加强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
-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1994年)
- 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工作暂行办法(2000年)
-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6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4号——财务报表附注中分步实现企业合并相关信息的披露(2013年)
- 公安部关于整顿非公安部门成立的“派出所”、“民警队”、“专业警察”的通知(1982年)
- 国务院关于发布第四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名单的通知(2002年)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0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201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决定(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