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重点技师学院评估标准(2013年)
第一章 办学方向
第一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坚持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的办学方向。
第二条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校企合作基本办学制度,培养生产、服务和经营管理一线的高技能人才。
第三条
实行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的办学模式。以培养高级技工、预备技师(技师)为主,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面向职业院校开展师资培训。
学院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承担企业技师和高级技师提升培训与研修、考核鉴定等任务,同时为高技能人才技艺传承、交流、推广和开展技术创新等活动提供服务。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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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东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5年)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有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完成时点认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9号(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年)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2024年)
- 司法部关于修改《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的决定(2006年)
- 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2023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船员注册管理办法》的决定(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