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物联网发展及稀土产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促进我国物联网和稀土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7号)、《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12号)有关精神和财政预算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物联网发展及稀土产业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是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物联网和稀土产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科学安排、注重实效的原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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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 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2001年)
-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2002年)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2018年)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
- 世界技能大赛参赛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 财政部关于公布调整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优惠原产地管理规定(200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公布执行后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
- 民政部关于建立儿童福利领域慈善行为导向机制的意见(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