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双语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国家民委双语人才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地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语文政策和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民族语文人才培训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充分保障各民族公民依法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贡献。
第三条
基地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思想政治坚定、双语能力合格”的目标,为基层培养民族语文翻译人才,为民族地区和有关党政机关、军队、武警部队等部门和单位培养、培训双语人才,为民族地区培训民汉双语师资。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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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2009年)
-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6年)
- 中央预算单位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06年)
- 关于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条件的规定(试行)(2014年)
-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2006年)
-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2010年)
-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