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关于修改《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决定(2025年)
国家民委决定对《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
第二条修改为:“国家民委科研项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遵循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揭示中华民族形成和发展的道理、学理、哲理,推动形成中国自主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史料体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
二、
第三条修改为:“国家民委科研项目分为年度项目、委托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和专项项目等类型;根据资助规模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项目等类别。”
三、
第四条修改为:“国家民委成立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科研项目的统一管理。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由国家民委理论研究司和教育司组成,理论研究司负责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管理,教育司负责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等的管理,对外统一使用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名称。
“国家民委机关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委托设立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的,应当按程序报分管委领导审批后,委托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事宜。”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2007年)
- 电子烟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细则(2024年)
- 国务院关于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批复(2006年)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28号(2012年)
- 加快推进江河治理工程建设实施细则(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YYYY年MM月)
-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021年)
-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2019年)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2015年)
-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转型升级更好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