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5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机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5〕4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整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正部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直属机构,也是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一、 职责调整
(一)
将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
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划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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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2013年)
-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8年)
- 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2004年)
- 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三江源国家公园的批复(2021年)
- 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00年)
- 体育总局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健康委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林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冰雪运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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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199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