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废止《地质勘查单位资格管理办法》的决定(2003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地质勘查单位资格核准的行政审批已被取消。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做好后续监管工作,国土资源部拟发布地质勘查单位资格管理的有关文件。现决定:废止《地质勘查单位资格管理办法》(原地质矿产部令第14号)。
- 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暂行规定(1999年)
- 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2024年)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争议仲裁规则(200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20年)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2003年)
- 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2024年)
- 林业行政许可听证办法(2008年)
- 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技部关于批准上海市莘庄工业区和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2010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和贵州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