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技部关于批准上海市莘庄工业区和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2010年)
环境保护部 商务部 科技部关于批准
上海市莘庄工业区和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
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通知
环发〔2010〕103号
上海市莘庄工业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
根据《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07〕188号)的有关规定,2010年4月,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上海市莘庄工业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工作进行了现场验收,认为上海市莘庄工业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了规划设定的阶段目标和任务,基本条件和主要指标达到了国家《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要求。根据专家验收意见和公示情况,经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技部研究,决定批准上述两个园区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进一步加大中水回用的力度,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发展低碳经济,切实抓好示范园区建设,在完成建设规划设定的阶段目标和任务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工作,促进园区又好又快发展。
环境保护部
商务部
科技部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020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2014年)
- 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公布取消部分涉及乡镇(集体)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2013年8月)
- 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
-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12年)
-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2016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应急部能源局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2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