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3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
春节:2月10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8天。2月4日(星期日)、2月18日(星期日)上班。鼓励各单位结合带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实,安排职工在除夕(2月9日)休息。
三、
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
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11日(星期六)上班。
五、
端午节:6月10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
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4日(星期六)上班。
七、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23年10月25日
- 公证档案管理办法(2025年)
- 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2014年)
- 质检总局关于废止涉及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相关文件的公告(2013年)
- 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201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2002年)
- 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201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组织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0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2000年)
- 住房城乡建设部利用遥感监测辅助城乡规划督察工作重大违法案件处理办法(2014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YYYY年MM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