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3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
春节:2月10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8天。2月4日(星期日)、2月18日(星期日)上班。鼓励各单位结合带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实,安排职工在除夕(2月9日)休息。
三、
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
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11日(星期六)上班。
五、
端午节:6月10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
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4日(星期六)上班。
七、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23年10月25日
- 国务院关于授予红其拉甫海关“艰苦奋斗模范海关”荣誉称号的决定(2005年)
- 水闸运行管理办法(2023年)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1992年)
- 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00年)
-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1989年)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2024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国防科技工业技术基础科研管理办法》和《国防基础科研管理办法》的决定(201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调解书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2008年)
-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年)
-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