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6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7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
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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