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2015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近年来对加强户口登记管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等问题多次提出明确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下大力气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取得明显成效。但是,由于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政策性障碍等因素,部分公民无户口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利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并直接影响国家新型户籍制度的建立完善。为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的《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着力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为推进公安改革、创新人口服务管理和构建新型户籍制度奠定坚实基础,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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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成员的通知(2003年)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200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青海省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复函(2002年)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
- 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2007年)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2011年)
- 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 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2019年)
- 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2001年)
- 金融业经营者集中申报营业额计算办法(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