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2020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是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对拓宽就业新渠道、培育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作用。为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提出以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支持灵活就业作为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的重要举措,坚持市场引领和政府引导并重、放开搞活和规范有序并举,顺势而为、补齐短板,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清理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强化政策服务供给,创造更多灵活就业机会,激发劳动者创业活力和创新潜能,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全力以赴稳定就业大局。
二、 拓宽灵活就业发展渠道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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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1999年)
- 中法联合声明共同建设更加安全、繁荣、和谐与团结的世界(2006年)
-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2016年)
- 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运输工作的通知(2009年)
- 外交部发言人2001年9月11日发表谈话(2001年)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2010年)
- 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2019年)
- 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