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淮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0年)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淮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
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淮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
淮南市是安徽省北部的重要中心城市,国家重要能源基地。《总体规划》实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淮南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原则,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物流业、文化旅游产业,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逐步把淮南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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