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天津东丽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2014年)
天津市人民政府、商务部:
你们关于天津东丽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
国务院同意天津东丽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现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
二、
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仍为7.217平方公里,区域范围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开发区审核公告确定的四至范围。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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